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医疗纠纷专题 > 医疗事故责任专题 >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怎么应诉(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告知事项)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怎么应诉(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告知事项)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怎么应诉(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告知事项)
如今,医疗事故已成为我国难以回避的问题,对此患者若想要获得赔偿则需要确认医院对医疗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划分主要是分为四种责任程度,分别是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亦或是次要和轻微责任等。需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认应该对医疗事故负什么责任。
2024-02-21 22:05:06 已帮助94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怎么应诉(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告知事项)
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该告知当事人的事项包括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