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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30天后是否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必须本人去领离婚证。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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