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因不可抗力解除,要收集自然灾害等证明合同无法履行的证据;若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保留相关书面或口头证据。
(二)确定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后,以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中明确合同解除的意思、依据的法定情形等内容。
(三)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解除时要在合理期限前发出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符合上述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且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