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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房合同通知函如何送达,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租房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双方随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对方,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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