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清晰告知对方按责任划分需承担的赔偿义务,推动其主动赔偿。
(二)协商无果时,申请调解,借助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三)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维修发票等因事故产生损失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同等责任比例赔偿。若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此条虽主要针对机动车,但同等责任赔偿原则适用所有交通事故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