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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事出人命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酒驾肇事出人命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要是醉驾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话,可以不认为构成犯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而除了刑事责任外,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还需要承担行政方面的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2024-02-26 03:40:43
已帮助140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酒驾肇事出人命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酒驾肇事出人命的肇事者若是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会被吊销驾照。并且其行为构成
交通肇事罪
,会被人民法院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是
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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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酒驾肇事出人命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钱威
问题:你好, 酒驾至人死亡,逃跑后让其堂弟顶替,第二天警察去他家逮到肇事者属于自首吗
你好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酒后驾车构成交通肇事罪能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司天双
问题: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构成交通肇事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醉酒驾驶机动车从重处罚的相关情形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刘锐
问题: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就是电动车主酒驾的情况下与三轮车主相撞 电动车直行 三轮车左转 然后电动车主拿掉了一个脾 三轮车主应该赔多少钱的样子呢?
当时有无报交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务员酒驾农用车直行与小型轿车右转弯相撞 农用车四位老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法律意见】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按责任赔偿。个人不赔偿的,对方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醉驾酒酒精含量139%.有生命危险,事故报告还没出来我们该复多大责任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喝了很多酒以后不小心把人给撞了,因为实在是头脑不清醒,于是就肇事逃逸,交通肇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 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以交通肇事罪拘留最长是37天,但一般情况是15天,如果事故严重的话,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熊发兵
问题:酒驾车祸治人死亡,肇事者赔偿了,还需要坐牢吗
如果同等责任以上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毛希丁
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无证驾驶+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从宽处理幅度,″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与较重法定刑为基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由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肇事人的法定义务,而肇事人没有履行义务,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自首,但在决定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时要适当从严掌握。对于肇事人同时具有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从重情节的,在决定是否从宽处罚时更要从严掌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丈夫酒后驾驶撞死了人,当时他一慌就直接跑了,请问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情况。司法实践在处理具体案件中据以定罪量刑的结果也往往不相同。因此,往往对同一犯罪情节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都互相渗透着矛盾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条文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受伤严重,但并未死亡,如抢救及时可能挽救其生命,但由于行为人不采取积极的救护措施,并逃离事故现场,致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死亡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应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两次交通事故,也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情节的规定。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出,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在这里显得非常关键。因此,客观的分析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对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以及就此类案件如何定罪就显得非常重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作为该罪的核心。其潜在的含义是指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肇事后果。然而,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不断变化的,在一定条件下故意行为可以转化为过失行为,过失行为也可以转化为故意行为。随着主观心理态度的变化,行为的性质也会随着发生变化。因此,在处理“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时,就要特别注意分析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及其变化情况。尤其要注意查明行为人肇事后对自己交通肇事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因而,笔者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在理论上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行为人将人撞伤后逃逸,被害人死亡,主观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为人因逃逸过失致使受伤者死亡。这种情况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后,误认为被害人没有受伤,或者只受轻伤,凭自身经验武断地认为不会出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从而逃逸,致被害人死亡;还有一种情况,即行为人肇事后,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逸,致被害人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这两种情况,都是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死亡抱有侥幸心理,过于自信,因而成立过失的罪过,即过失致被害者死亡。 2.行为人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在当时情况下,行为人认识到其逃逸后,被害人可能会因伤而致死,但是为了立即逃离现场以逃脱罪责,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采取听之任之,放任的态度。也就是行为人既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补救,同时也不希望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就是间接故意。 3.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罪责,毁灭罪证,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丛林、沟壑等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而后逃逸,使被害人失去被抢救的机会而引起死亡。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被害人若不及时救助,必然会出现死亡的结果,却为逃脱罪责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对于这种必然的情形,行为人对救助责任的构成直接故意犯罪。 (二)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这就是所谓的二次肇事问题。这种情况,行为人在主观上会有以下几种罪过形式。 第一种,即行为人在第一次肇事后,又以同样的过失继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进行逃逸,对先前违反的注意义务明知故犯而造成第二次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受伤者死亡的罪过形式符合间接故意的要求。 第二种,即行为人在第一次肇事后,为逃脱罪责在驾车夺路逃跑时,不顾他人安全而撞轧他人致死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构成直接故意。 二、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非常复杂。如果这类案件只是简单地以交通肇事或者故意罪去定罪处罚是不够准确的。因此,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的定性,应当根据行为人逃逸时的主观罪过形式及逃逸过程中的客观行为予以正确的分析认定。 (一)行为人将人撞伤以后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应根据行为人不同的罪过形式予以定罪处罚。 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主、客观条件的,均应按交通肇事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后被害人伤势极其严重,以至生命垂危即使行为人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为逃脱罪责驾车逃逸,而被害人最终确已死亡的,对于这类案件,笔者认为应当认定该行为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处罚。而应根据第二款,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来定罪量刑。 3.行为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当时的情形下行为人明知其逃逸后被害人受伤严重有死亡的可能,却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被害人进行救助,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案件,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定故意罪或以故意罪和交通肇事罪二罪并罚。 4.行为人肇事致人重伤后为逃避罪责,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对此行为应以直接故意罪定罪。 (二)在处理二次肇事案件时,由于行为人对第二次肇事结果有故意和过失的不同心理,我们应分别考虑。 1.“因逃逸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表现为同种数罪的情况。比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或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害怕巨额的赔偿费用,以至于匆忙逃跑,至此行为人已触犯了一个完整的交通肇事罪。此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再次违反交通法规,又致他人死亡,重新又构成一起完整的交通肇事罪。由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均是过失犯罪,客观方面均是肇事行为,先后两次肇事侵犯的客体相同。刑法理论上将这种情况称为同种数罪,按照数罪理论和司法实践同种数罪不宜并罚,应在该罪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夺路逃跑,不顾他人安全撞轧他人致死的。如果行为人先前的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则应对其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罪定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先前的肇事行为只是一般的交通肇事,则只对行为人以故意罪定罪处罚。 3.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驾车逃跑,在逃逸过程中对撞轧多人致一人或数人死亡。笔者认为,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放任另一种肇事结果的发生,对于这种间接故意的二次肇事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按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罚。之所以这样认定,最明显的一个理由就是行为人在客观方面是实施了用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行为人肇事后致被害人重伤。此时,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死亡的可能性而驾车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此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再次肇事又致第二次肇事的被害人死亡。对这种案件,笔者认为,行为人第一次肇事造成重伤等危害结果,已成立交通肇事罪。后又因逃逸致被害人死亡,这种阶段上行为又成立故意罪。此时应对行为人进行二罪并罚。因行为人对二次肇事有间接故意和过失之分,我们应分别处理。第一、如果行为人的第二次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应将前二罪的并罚结果与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再进行并罚。第二、如果行为人的二次肇事行为应定故意罪或交通肇事罪的,仍应依据数罪并罚的理论进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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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亭律师
2024-06-18 15:11:23
交通事故的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期限,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以交警部门为准。
问题: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能出来?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0:0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交通事故导致半月板后角撕裂累及关节面,未做手术,下蹲轻微受影响,够伤残吗?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9:25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肇事逃逸致人多处软组织损伤应当怎样定责和处罚?
钱威律师
2024-06-15 21:30:5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是负责人,已经被起诉强制执行阶段,之前我无财产可供执行,现在我因为交通事故?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7:34:40
你好,电联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问题:机动车和三轮车碰撞,三轮车主责,对方不接受,非要我主责,拒绝处理?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5:14:28
你好,是否报警了?有人员受伤嘛?
问题:骑电动车发生车祸?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30:20
法律规定,车主将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问题:车借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6-13 20:45:39
您好!请问死者多大年纪?
问题:当时他骑电动车闯红灯负主要责任,我事故认定速度超速负次要责任,当时叫我交3万块钱丧葬费?
钱威律师
2024-06-13 04:53:0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脚踝骨咧,不过半个月就好了,交通事故,对方是电动车能赔偿多少?
钱威律师
2024-06-12 05:16:2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酒驾要罚多少钱?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30:20
法律规定,车主将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问题:车借给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李玉亭律师
2024-06-18 15:11:23
交通事故的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期限,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以交警部门为准。
问题: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能出来?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9:25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肇事逃逸致人多处软组织损伤应当怎样定责和处罚?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7:34:40
你好,电联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问题:机动车和三轮车碰撞,三轮车主责,对方不接受,非要我主责,拒绝处理?
郭海滨律师
2024-06-13 20:45:39
您好!请问死者多大年纪?
问题:当时他骑电动车闯红灯负主要责任,我事故认定速度超速负次要责任,当时叫我交3万块钱丧葬费?
钱威律师
2024-06-12 05:16:2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酒驾要罚多少钱?
钱威律师
2024-06-17 23:10:07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交通事故导致半月板后角撕裂累及关节面,未做手术,下蹲轻微受影响,够伤残吗?
钱威律师
2024-06-15 21:30:5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是负责人,已经被起诉强制执行阶段,之前我无财产可供执行,现在我因为交通事故?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15 15:14:28
你好,是否报警了?有人员受伤嘛?
问题:骑电动车发生车祸?
钱威律师
2024-06-13 04:53:0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脚踝骨咧,不过半个月就好了,交通事故,对方是电动车能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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