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效力通常及于从合同。从合同依赖主合同存在,如担保合同等,主合同解除后,从合同往往失去存在基础而一并解除。
1.一般情形下主合同解除效力覆盖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当主合同因解除终止权利义务关系时,从合同缺乏继续存在的依据,应随主合同一并解除。
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例外情形。若合同双方在签订时明确约定,主合同解除不影响从合同的效力,则从合同不因主合同解除而当然解除,需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处理。
3.从合同具有独立解除条件的例外情形。若从合同自身设定了独立于主合同的解除条件或情形,即便主合同已解除,从合同仍可基于自身条款继续有效,直至满足其独立的解除条件才终止。
综上,合同解除效力是否及于从合同,需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