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不一定会罚款。如果贴的是黄颜色的告知单,是不用缴费。如同
警告。
2.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
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如果不是黄色的告知单,就可以通过交通管理局的网上缴费网上
交罚款。
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
违法行为,并予以
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