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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和退赃要在开庭前交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罚金和退赃不是必须要在开庭前交。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罚金的,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以通常要在开庭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才能因此确定罚金的具体数额。而对于退赃,应尽可能在开庭前完成,因为法院可能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积极退赃行为,而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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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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