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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价款利息如何计算

1、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3、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风险提示:追讨工程欠款的注意事项:
一、要重视建设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引入风险意识。
三、要遵循人性化服务,工程款催收工作要循序渐进。
四、要抓住案件重点,在法庭上用事实说话。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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