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所生子女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抚养权确定规则核心是保障子女最大利益。非婚生子女父母对其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其抚养权归属遵循法定原则。
2.抚养权归属原则具体为: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就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3.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需负担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双方可就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协商约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裁判。
4.建议父母双方在处理同居所生子女相关问题时,优先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友好协商。若要诉讼解决,应积极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陪伴时间等,以争取合理的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