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快速离婚,若双方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优先选择协议离婚,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在冷静期内不要反悔,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尽快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以最快完成离婚手续。
(二)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选择起诉离婚,要及时收集充分有效的证据,如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法院和对方沟通,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争取缩短诉讼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