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申领许可证需要提交
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合理用能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
工程监理合同和
施工合同、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备案通知书、施工企业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建设资金证明等。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
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
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