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遵循不动产纠纷管辖规则,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范围广泛,包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合同、监理合同、装饰装修合同、铁路修建合同等纠纷。
(2)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建设工程不可移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方便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也利于案件执行。
(3)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约定排除专属管辖,一旦违反,约定管辖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发生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纠纷时,需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在签订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时,注意管辖条款不能违反专属管辖规定。遇到纠纷时,应准确判断工程所在地并向对应法院起诉,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纠纷类型。在遇到建设工程相关纠纷时,先确定是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专属管辖范围内的纠纷类型。
(二)确定管辖法院。直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不要通过协议约定其他管辖法院,避免约定无效。
(三)准备诉讼材料。依据实际纠纷情况,准备好相关证据等诉讼材料,配合法院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适用该专属管辖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专属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合同等纠纷。
2.因工程不可移动,由当地法院管辖便于勘查、取证和执行。
3.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违反规定约定无效。
4.遇到建设工程施工纠纷,要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这一规定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等多种纠纷类型。由于建设工程不可移动,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也有利于案件的执行。并且,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约定排除这种专属管辖,若有违反,约定管辖无效。所以在遇到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纠纷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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