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很过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对方拒绝领取法院的传票,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出庭参加审理。
法院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如果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拒不配合法院,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如果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即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实,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取证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处所,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后,基本上都会到庭的,如果接到法院传票后不出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向法院起诉的时候,要写明对方能收到法院传票的地址,并且保证对方的电话号码可以接通,否则,对方接不到法院的传票会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