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起诉材料。收集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对方未按时支付的材料。
(二)起草起诉状。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包括索要拖欠的抚养费金额及后续的支付方式,事实与理由部分需说明婚姻解除情况、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一般选择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收集好的证据材料。
(四)参与庭审举证。庭审时需出示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同时证明主张的抚养费金额符合孩子的实际需求。
(五)申请强制执行。若法院判决胜诉,对方仍不履行,可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冻结、划拨对方存款等方式实现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