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执行时发现被执行人没钱,会先全面查询其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查到可执行财产就马上查封、扣押、冻结。
(二)若被执行人暂时无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申请执行人发现其有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且不受时效限制。
(三)法院会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像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还可能对其司法拘留,促使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