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购房者在房屋未取得法定交付文件、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未通知、未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且催告后仍未交等情况下,可正当拒绝收房。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房屋交付需符合一定条件。未取得法定交付文件意味着房屋可能未通过必要验收;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会使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居住目的;交付面积误差过大、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未通知、逾期交房等情况,均损害了购房者权益。购房者在遇到这些情况时,有权拒绝收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在收房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或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能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