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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间谍罪的成立标准是什么呢

商业间谍罪的成立标准是什么呢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四方面,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排危解难。
2024-03-03 04:20:39 已帮助19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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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间谍罪的成立标准是什么呢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商业间谍罪,商业间谍也就是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其成立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此外,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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