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产品性能、功效等在科学上没有定论的,作定论性宣传。
2、对产品性能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3、使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
4、采取“忠告”性用语做虚假宣传。
5、假冒他人名义、商誉和形象等进行宣传。
6、对产品进行排他性的宣传。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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