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主体资格证据是判定非法行医的基础。收集如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等材料,可明确行医者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根本上确认其不具备合法行医资格。
(2)行为证据能证实非法行医的实际发生。行医现场的诊疗记录、病历、处方,还有药品、医疗器械及收费凭证等,都能证明非法行医者开展了医疗活动。
(3)危害后果证据则关乎非法行医的严重程度。若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诊断证明、病历资料、伤残鉴定报告等能确定损害情况,患者及其家属的证人证言可补充证明非法行医行为及后果,执法部门的现场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也可作为有力支撑。
提醒: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不同非法行医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