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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1 11:35:23 已帮助17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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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双方无约定或者法律没有规定的,时限为1一年,这个时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的时间开始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两种。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期限,应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在这种情况下,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的当事人为明确自己的义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可以催告对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当事人仍然要按合同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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