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行政处理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协商解决是纠纷当事人自行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能节省时间和成本,维护双方关系。调解解决则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由调解人依据事实和法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行政处理方面,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起诉。诉讼解决是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纠纷发生后,优先尝试协商解决,友好沟通达成一致。
2.若协商不成,可请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
3.调解无果,再选择行政处理或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