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税务类纠纷专题
>
合理避税专题
>
个税扣除贷款利息是什么
个税扣除贷款利息是什么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避税要注意方法的合法性。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2024-02-20 13:11:22
已帮助108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个税扣除贷款利息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
住房贷款
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个税扣除贷款利息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贷款逾期,担保公司有权利扣除车俩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车者车贷逾期的,担保公司是没有权单方面扣车的,担保公司可以与抵押人协商拍卖车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执行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住房贷款利息应该如何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税扣除都有哪些内容,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个税扣除都有下列内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可以理解为,对每个人额外提高了个税起征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借款利息是否需要交税
1、私人借款给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法律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解除合同补偿金扣税吗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税费包括哪些
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即:(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即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津贴和补贴。(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税专项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可以理解为,对每个人额外提高了个税起征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21〕41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张恒
问题:请问签的合同规定是按月 季支付利息,公司违约了四个月没有给利息了,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看你们合同约定,是否有解除条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学生暑期工,工资结算明细上有税前补款扣除我三分之二的工资。
暑假工不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发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根据《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高王楠
问题:一个合法的担保公司,内部违规被定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欠款5千多万,但资产有两亿远远大于债务,还要扣回既往已结束合同的利息吗?和借款人合同一年一签。
您好!如果债务尚未归还,利息需要继续支付至实际归还之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没有休息有迟到扣除全勤是否违法?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有迟到扣除全勤奖是合理的,劳动者依法加班,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另外,用人单位没有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也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税务类纠纷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个税被冒用说给我500私了怎么办
#税务类纠纷
1291次阅读
税前工资15000,实际拿到多少
#税务类纠纷
1304次阅读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怎么交
#税务类纠纷
1412次阅读
上班一周个人所得税就有4200怎么回事
#税务类纠纷
1450次阅读
公务员要交个税吗
#税务类纠纷
975次阅读
5万年终奖扣税多少
#税务类纠纷
973次阅读
关于
个税扣除贷款利息是什么
精选专题信息
构成逃税罪既遂怎么量刑?
2024.05.29
企业支出的职工旅游费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2024.05.29
抗税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2024.05.28
什么会计项目不得用于扣除企业所得税呀
2024.05.26
个人所得税扣除方式怎么选择
2024.05.26
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2024.05.26
一般逃税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2024.05.26
法院对逃避追缴欠税罪既遂怎么处罚?
2024.05.26
构成逃税罪既遂怎么量刑?
2024.05.26
最新逃税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4.05.25
滞纳金按多少收取
2024.05.25
法律规定欠税钱成立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标准是什么
2024.05.25
逾期不办理税务登记不再处罚吗
2024.05.25
公司偷税漏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2024.05.25
逃税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2024.05.25
协助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2024.05.24
热门推荐
热门税务类纠纷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税务行政复议律师
税务诉讼律师
合理避税律师
偷税漏税律师
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
年入百万需要交多少税
个人税收标准
个税缴税标准
消费税税额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国家交税标准是多少
债务纠纷起诉通用版
债务纠纷起诉书格式
债务纠纷授权委托书范本
债务纠纷起诉范本专业版
2022-劳务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
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债务纠纷授权委托书通用范本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状/书范本新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状/书通用版
服务合同(清洁类)
跑分会判多久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最多判几年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判什么罪
15岁打死人会判多少年
轻微伤可以起诉故意伤害吗
打架判刑一般会判多久
故意惊吓造成他人精神伤害怎么定罪
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判刑和赔偿
轻伤判多长时间的刑
14周岁以下犯罪如何处置
用刀故意伤人判几年
抢劫罪判多久
未成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判
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重伤
重伤害怎么判刑和赔偿
16岁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
未成年故意伤害他人罪怎么判
轻伤二级能判多久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怎么判刑和赔偿
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17岁犯了刑事案会判多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量刑标准
盗窃手机3000元能判多久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
偷窃3万块钱判多少年徒刑
精神病患者故意伤人致死会判刑吗
团伙诈骗从犯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案件可以调解撤案吗
故意杀人判多少年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收入多少钱要交个人所得税
2024.05.23
76289次阅读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4.05.23
158292次阅读
最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2024.05.23
14167次阅读
直接捐赠的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吗
2024.05.22
1486次阅读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2024.05.22
1508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什么算是收养
下载
2
什么是融资租赁
下载
3
什么是先予执行
下载
4
什么是期房转让?
下载
5
房屋典当是什么?
下载
6
什么是先予执行
下载
7
什么是竞业禁止
下载
8
什么是普通程序
下载
9
什么是简易程序
下载
10
什么是竞业禁止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虐待俘虏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强迫劳动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