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
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是赠与车、房等没有办理
过户登记手续可以要求拿回赠与的财产,但是如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想要回就难了。如果有一方说自己的钱是
借给另一方的,就是
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出具
借条、转账记录等
证据,不肯还钱的可以向法院
起诉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
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