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
遗嘱见证人,除了以下人员不可以担任
见证人,其他人员都可以担任见证人:
1、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继承人和
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
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
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