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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被告是谁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财产保险合同的被告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保险公司。 合同当事人:
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
(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
(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
(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投保人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
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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