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是否有资格用自己的名义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看该分公司是否取得了
营业执照。
2、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
签合同而如果分公司没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就不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的资格,不能自行招聘员工,只能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员工
签订合同。
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
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