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认缴资金到位后需要交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2、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3、因此,没有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暂不缴纳印花税,可待实际认缴到位后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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