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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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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2 · 1936人看过
导读:可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条件有:1.年度总收入未达到60,000元但已预缴税款;2.符合专项附加扣除资格但未在预缴税款时扣除;3.就业状态变化导致税收优惠政策改变;4.无单位受雇,需通过年度汇算调整税前扣除项目;5.预扣预缴税率高于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6.预缴税款时未能充分利用或组合享受税收优惠;7.有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未在预缴税款时扣除。
什么人可以退税

一、什么人可以退税

可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条件包括:

1.在上一个财年中,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年度总收入未能达到60,000元人民币,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已经预先缴纳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2.在上一年度,由于纳税人的工作状况或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其符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但是在预缴税款的过程中却并未得到相应扣除;

3.由于上一财年的就业状态、辞职或在某些月份无任何收入等原因,使得纳税人前后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

4.如果纳税人并无受雇于任何单位,仅仅是通过提供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方式获得收入,那么他们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来计算和调整各类税前扣除项目;

5.在上一年度,如果纳税人所使用的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预缴税率高于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

6.在预缴税款的过程中,纳税人可能因为未能充分利用或未能完全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而产生额外的税负;

7.如果纳税人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缴税款时却未进行相应的扣除处理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人可以退税”,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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