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
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
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
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
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
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
抚养权这个问题是非常的敏感的,因为都想要带孩子一起生活,但是离婚的状况之下只能够由其中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除非说双方
当事人能够
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之下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