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当事人可依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恢复原状是指回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具体可通过返还财产等方式实现。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减价等,需结合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与性质确定适用方式。
3.若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受损方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损失赔偿,赔偿金额应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范围。
4.若双方均存在过错,需各自承担与自身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
5.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当事人需按照这些条款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