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主要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
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