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涉及合同解除的案件中,当事人要注意保留合同原件及相关履行证据,如交付财物的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判决后顺利处理返还事宜和确定赔偿责任。
(二)若认为判决中的赔偿责任认定不合理,可在规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提供更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损失。
(三)对于合同解除后的附随义务,双方应积极配合履行,避免因不履行而产生新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