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权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十年后到期。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到期之后需要进行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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