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
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
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双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获得产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如果是婚后办理
按揭贷款买的房,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