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
扶养协议的
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撤销或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
1、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2、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
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
抚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