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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工作者可不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

1、佛教工作者不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该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可构成该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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