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非法占有目的时,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着手。主观上,看是否有排除权利人占有控制财物并归自己或第三人支配的意图,以及是否有利用财物而非单纯毁坏的意思。
(二)客观方面,关注是否实施了逃避返还财物的行为,像取得财物后逃匿、挥霍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隐匿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等。
(三)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欺骗手段、取得财物后的处置行为、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因素。若只是因客观原因无法归还且无逃避返还意图,不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该法条表明诈骗罪需有非法占有目的才构成,为上述判定方法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