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需满足啥条件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能中断。若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需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当出现新情况,比如案件侦查取得重大进展等,司法机关也可能提前变更强制措施。
三、监视居住能否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视情况而定。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则应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该条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如此规定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长时间被限制人身自由却无法折抵刑期而遭受不公正待遇。
当探讨监视居住需满足啥条件执行时,除了基本的适用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监视居住的期限问题,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如果你对监视居住的条件执行细节、期限计算、违反规定的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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