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未办理则未生效,一方反悔可重新协商或由法院裁判;已办理离婚登记后反悔,主张撤销协议需一年内起诉并证明欺诈或胁迫,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等可三年内起诉,单纯以分割不公反悔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以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未办理时协议未生效,一方反悔后可重新协商确定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在诉讼离婚时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裁判。办理离婚登记后,若要撤销协议,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起诉,并举证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法院确认后会重新分割;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的,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而单纯觉得分割不公,由于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不会支持反悔请求。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