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房产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有效表示后,放弃者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在房产拆迁时通常无法获得补偿。因为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放弃继承后丧失所有权身份,自然不能基于所有权获得补偿。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需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该表示生效后,放弃者即不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对该房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2.房屋拆迁补偿的发放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只有具备所有权人身份的主体,才能依据房产所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放弃继承的人因已丧失所有权资格,无法获得基于该房产所有权产生的拆迁补偿。
3.若在放弃继承行为生效之前,拆迁补偿方案已经确定,且方案中包含放弃者应得的份额,放弃者可依据当时的补偿方案及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主张该份额,但最终是否支持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