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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的房产拆迁有无补偿

殷** 黑龙江-哈尔滨 房屋拆迁咨询 2025.12.29 14:37:33 457人阅读

放弃继承的房产拆迁有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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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房产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有效表示后,放弃者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在房产拆迁时通常无法获得补偿。因为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放弃继承后丧失所有权身份,自然不能基于所有权获得补偿。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需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该表示生效后,放弃者即不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对该房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2.房屋拆迁补偿的发放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只有具备所有权人身份的主体,才能依据房产所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放弃继承的人因已丧失所有权资格,无法获得基于该房产所有权产生的拆迁补偿。

3.若在放弃继承行为生效之前,拆迁补偿方案已经确定,且方案中包含放弃者应得的份额,放弃者可依据当时的补偿方案及相关证据,向相关部门主张该份额,但最终是否支持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2025-12-29 22: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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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该表示生效后,放弃者不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对该房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2)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放弃继承房产的人员因不具备所有权人身份,一般无法获得基于该房产所有权产生的拆迁补偿。

(3)若在作出放弃继承表示前,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已确定,且方案中包含放弃者应得的份额,是否能主张该部分补偿需结合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提醒:
放弃继承房产需以书面形式明确作出,避免口头放弃引发纠纷;若放弃继承前拆迁补偿方案已涉及自身应得份额,应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确认权益主张可能。

2025-12-29 20:2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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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继承房产需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必须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放弃意愿,口头形式的放弃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放弃继承生效后不再享有房产权利及拆迁补偿。放弃继承的书面表示生效后,放弃者不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拆迁时不能获得基于该房产所有权产生的补偿。

(三)例外情况可主张补偿。若在放弃继承之前,拆迁补偿方案已确定且方案中包含放弃者应得的份额,放弃者可收集拆迁补偿方案文件、能证明自身当时享有继承权的材料,向相关部门主张对应的补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5-12-29 19:3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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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房产需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该表示生效后,放弃者将不再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对房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房屋拆迁补偿的发放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放弃继承后不再具备该身份,因此通常无法获得基于该房产所有权的拆迁补偿。

若在作出放弃继承表示之前,拆迁补偿方案已经确定,且方案中包含放弃者原本应得的份额,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及相关证据,判断是否仍有权利主张该部分补偿。

2025-12-29 18:0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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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放弃继承房产且放弃行为生效后,一般无法获得该房产的拆迁补偿,但放弃前拆迁补偿方案已确定且包含其应得份额的需具体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放弃行为生效后,继承人不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放弃继承后不再具备所有权人身份,因此无法获得基于该房产所有权产生的拆迁补偿。不过,若在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之前,拆迁补偿方案已经确定,且该方案中明确包含放弃者应得的份额,此时需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仍可主张相应权益。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对自身权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2-29 16:19:39 回复

所谓继承遗产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由于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继承法》和最高人民司法解释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二、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三、放弃继承一般不允许翻悔。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放弃自己已取得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完全自由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处于继承人的地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必经过人民的批准或其他继承人许可。倘若允许撤回,不仅会影响遗产分割的进行,而且不利于继承关系的稳定,不利于公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四、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此,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五、被放弃的继承份额的处理。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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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弃继承权还能否成为被拆迁人

    专业解答放弃继承权不能成为被拆迁人。如果是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那么所有的东西都没有份额了。房屋拆迁被拆迁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部门在实施拆迁前会对被拆迁人进行调查,房屋登记了谁的名字,谁就是被拆迁人。

    2024.08.31 170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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