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无效后,当事人要把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要是财产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就进行折价补偿。
(二)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为合同无效遭受的损失;要是各方都有过错,就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三)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取得的财产要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给集体、第三人。
(四)损失赔偿范围是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且要和过错行为有因果关系。
(五)财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原权利人不能要求第三人返还,但能向过错方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