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的
婚前财产协议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1)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
欺诈、
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括
婚前个人财产和
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婚前财产协议的客体。
(3)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2、婚前财产协议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发生
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得以其与配偶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为由对第三方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规定,除非
债权人知道
债务人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则该约定对债权人有约束力;该
债务可以视为直接借款一方的
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
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提出抗辩的当事人应当就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的事实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