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认定家庭成员遗弃需满足特定主体、故意拒绝扶养的主观状态及导致被扶养人困境的客观行为,遇此情况可收集证据并通过报案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首先,遗弃主体需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且具备履行能力的人,比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等。其次,主观上遗弃人要有故意拒绝扶养的心态,即清楚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却刻意不做。客观上,遗弃行为需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不提供生活来源、拒绝照料等,导致被遗弃者生活陷入困境甚至生命健康受到威胁。若怀疑家庭成员被遗弃,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被遗弃者的生活状况材料、遗弃人不履行义务的凭证等。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也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遗弃人履行扶养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对遗弃认定的具体标准或维权流程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针对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