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书
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空,而由一
见证人代书。代书遗嘱不是由代书人
代理设立的遗嘱,因此,遗嘱人必须亲自表述自已处分财产的意思,而
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代书人只是遗嘱人口授遗嘱的文字记录者,而不能就遗嘱内容提出任何意见。代书人须忠实地记载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不得对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篡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对见证人人数的要求,是为了
保证代书的遗嘱确为遗嘱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只有代书人一人在场代书的代书遗嘱,不具有代书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