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的定金金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协议的定金数额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协议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由于定金协议是在交付定金时生效,所以,对于少交的部分不宜强制履行。当事人接受了不足额的定金,实际上等于接受的定金额即为定金范围,对于未交部分,接受定金的一方无权再要求对方补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