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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对婚前房产是否享有使用权

配偶对婚前房产是否享有使用权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28 14:52:04 已帮助2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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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对婚前房产是否享有使用权
1、配偶对婚前房产不享有使用权。
2、婚前房产不论在婚前还是婚后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其配偶无权享有使用权和所有权,除非婚前房产在婚后加了配偶名字,那么配偶就可以享有使用权和所有权。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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