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效合同情形下是否适用善意取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当合同无效是处分人无处分权所致,且受让人满足善意取得法定要件,即受让人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已完成法定公示,那么受让人可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合同无效不影响善意取得成立,原权利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若合同无效是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等根本性违法情况,即便受让人善意,也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依旧归原权利人。所以,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排除善意取得,重点在于是否符合善意取得法定要件以及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交易中,受让人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确认转让人是否有处分权,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确保交易的不动产或动产完成法定公示。
-原权利人发现无权处分情况,若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应及时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
-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内容,避免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导致合同无效。